今天看到一則社會新聞,想起幾年前看過的電視劇,頓時心中感慨很多
醫師的本業,是救人還是賣東西?
產品帶來利潤,然而,如果這個利潤的考量已經凌駕了病人的需求,醫師是零售商還是把關者?
如果醫師只是一個產品銷售鏈上的零售商,那醫師被秤斤論兩的賣,也不稀奇了
然而如果本業無法提供想要的收入,是要顧收入,還是要顧本業?
前幾天經營部落格的公職醫師因而被記過,當事人瀟灑地轉身離開了
如果環境讓忠於本業的醫師,一個接著一個的離開,又是誰需要被記過、被糾正呢?
我沒有答案,我只能繼續往前走.....